关于辅修法学专业以及注册法学第二学位的相关事宜

点击数:    |    加入时间:2004-05-10

北航法学院自1997年招收法学专业本科生,自2002年开始招收民商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在全国理工科院校法学教育中处于比较领先的地位。法学院以培养既懂科技又懂法律的“复合型”法律人才为特色,努力为全校非法学专业本科生提供比较系统学习法律课程的机会,自2003年秋季开始招收 “法学辅修专业”、“法学第二学位”学生。

一:“法学辅修专业”、“法学第二学位”的教学目标

积极贯彻学校试行的“第二学位和辅修专业制度”,鼓励全校非法学专业本科生在完成本专业修读的同时,修读法律课程,以拓宽理工科学生的知识面,完善知识结构,培养复合型人才为己任,为学生创设一个光明的就业前景和发展空间,增强人才市场中的核心竞争力。

二:招收对象

我校非法学专业的本科生,从其入学的第三学年开始,可以申请注册法学第二学位或法学辅修第二专业并开始选修有关课程进行学习。

三:注册时间

大学二年级下学期期末之前,随本专业第三年的选课同时进行。

四:注册的程序

申请注册法学第二学位或法学辅修第二专业的学生:

1、填写《法学院第二学位/辅修专业注册申请表》(可到法学

院教务办图书馆西配楼305#领取),送交法学院教务办公室;

2、法学院进行必要的资格审查后,填写《法学院第二学位/辅

修专业录取通知书》,通知学生是否接受其为法学院第二学位/辅修法学专业的学生,并为接受注册的学生建立档案。只有建有法学院第二学位/辅修法学专业档案的学生方准记入成绩和最终进行“法学第二学士学位”或“法学辅修第二专业”的资格证书的审核工作。

五:证书获得

注册学生通过法学院相关课程的学习,经过考核通过即获得学分,并记入“法学第二学士学位”或“法学辅修第二专业”成绩册;课程不及格准许补考一次,补考不及格需要重修。

注册学生修完“法学第二学士学位”或“法学辅修第二专业”要求的全部课程,获得全部要求学分,可向法学院提出毕业/学位申请,法学院经过审查,并将注册学生成绩单、资格审查资料交学校教务处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由教务处统一颁发《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或《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辅修专业证书》。

六:第二学位/辅修课程费用

学校出于鼓励复合型人才培养的目的,对注册修读“法学第二学士学位”或“法学辅修第二专业”相关课程,按照100元/学分的标准统一收费。

七:选课?上课

注册学生应修读课程以法学院“本科辅修法学专业培养计划”或“本科法学第二学士学位培养计划”为准,参见附录(法学院系楼咨询)

为了方便注册“法学第二学士学位”或“法学辅修专业”学生能够切实修读课程,法学院将根据方便申请学生的原则确定上课时间(可以安排在晚上或双休日上课)。下学期即2004至2005学年第一学期,法学院将开设“宪法”、“民法”、“商法”课程。

八:咨询电话:82316137,82316804,82315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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