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2019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的通知

点击数:    |    加入时间:2018-07-09

各学院:

为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以及一流大学及一流学科建设,培养更多创新型、紧缺型、复合型国际化人才,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实施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并新确定一批国内外高校和教育科研机构间以创新型培养模式和培养创新型人才为目标的国际合作项目。

一、实施办法

1.本项目采取各单位先行申报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推荐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不受理个人申请。

2.主要选派类别为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视情况少量选派访问学者、博士后。

3.所申报项目应体现服务国家战略、聚焦高精尖缺、培养模式创新;要有明确的问题导向,具有不可替代性;鼓励中外院校聚焦相关专业人才领域,建立“多对一”、“一对多”、“多对多”的优质合作交流平台。

4.工科、农科、医科类优先支持申报主体为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111引智基地、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高水平科研基地的申报项目;理科及基础理论研究类重点支持前期成果已发表在高学术影响力国际知名学术刊物上的申报项目(本学科排名前3%);人文类重点支持开展前瞻性、针对性、储备性政策研究的高端智库人才培养项目。同时,优先支持针对国家教育体制改革中紧缺、空白专业领域的硕士、博士和师资类等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

5.国外合作单位须为世界一流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或在双方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具体合作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的留学身份、培养方案或学制等具体内容。

二、项目申报

请各学院于9月17日中午12:00前向国际交流合作处提交《2019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项目申请书》(纸质版+电子版)、《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信息采集表》(电子版)、双方合作协议(中/外文电子版)及项目管理办法(电子版)。纸质版提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202办公室,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邮箱:gaoyuan@buaa.edu.cn,学校将统一组织项目申报。

三、项目评审及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拟采取答辩方式进行。项目获批后,项目单位按要求选拔推荐人选,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

附件1:2019年创新项目实施办法

附件2:2019年创新项目申请书

附件3:2019年创新项目信息采集表

附件下载地址:http://www.csc.edu.cn/chuguo/s/1298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牛妙卓、高 源

电话:82315478、82315847

邮箱:gaoyuan@buaa.edu.cn

地址:国际交流合作处西小楼202办公室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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