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治理——学校召开信息化工作制度征求意见会

发布时间: 2014-07-03 / 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强IT治理,完善我校信息化制度建设,6月25日和26日下午,我校召开IT治理—IT治理制度建设征求意见会,分别向信息化建设专家指导委员会专家和各机关职能部处负责人征求意见。会议由副校长王建中主持,信息化建设专家指导委员会首席专家刘连忠教授,委员刘旭东教授、张莉教授、法学院书记王琪全,以及校机关、安全保卫处、图书馆、纪委办公室、党政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招生就业处、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后勤保障处、科学技术研究院、团委、工程训练中心、国际交流合作处、研究生管理处、校园规划与建设处、工会、资产公司、继续教育学院和网络信息中心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网络信息中心汇报了一年来学校IT治理制度建设工作情况,总结了我校信息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面临的挑战,分析了我校开展IT治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系统提出了基于大学信息化架构方法指导信息化建设的工作路线图,详细阐述了信息化工作委员会及下设各专业委员会的组织机构和职责等具体治理措施,提请会议讨论系列IT治理制度和标准规范。
  与会专家针对学校信息化建设现状和本次提交讨论的系列制度文稿,给出指导意见。一是,重视信息化建设工作中人的作用,发挥网络信息中心的技术优势,扩大技术队伍,增加对各单位工作的支持,明确各单位CIO的重要职责,赋予相应的职能权利。二是,做好管理与技术的协调,制定灵活有效的治理路线,采取重点扶持策略,做好示范单位的IT治理工作,加大对单项信息化支持力度。三是,珍惜数据资产,增强数据治理,规范数据更新、发布和使用流程,明确数据产生、审核与管理维护的责任和机制。
  参会各单位负责人一致认可我校推出的IT治理系列制度,并就制度建设、考核机制、标准规范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给出针对性建议。一是,在IT治理工作中重点考虑提高项目建设的有效性、项目管理连续性和信息化工作的可持续性;二是,加强全校信息化建设技术力量,以提高部门信息化工作水平;三是,打破部门限制,整合应用系统建设需求,统一规划建设;四是,细化岗位职责和管理归口,明确数据管理责任部门;五是,提高用户信息化意识,引导用户使用并重视信息化服务。
  王建中副校长指出将IT治理制度建设作为学校今年的工作要点进行落地开展,各单位要统筹分工协作,并提出明确要求。一是,IT治理制度要简明有效,建立并落实以绩效为导向的考核体系;二是,将数据共享作为最重要的IT治理建设工作,明确“谁发布谁负责谁维护”;三是,以事件为主体,加强部门间协同,实现对教师、学生、资产、教学、科研和办公服务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四是,在制度推进过程中要树立标杆,重点突破,论证可行性并逐步完善。最后强调各单位要做好本单位的IT治理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信息化工作3至5年规划和项目库,并落实到每年的工作计划中。
  (网络信息中心)


  编辑:贾爱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