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组织学习《监察法》辅导报告会

点击数:    |    加入时间:2018-05-25

北航新闻网5月25日电(通讯员 赵晶)作为2018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系列活动之一,5月24日下午,校纪委在如心会议中心大报告厅举行《监察法》解读辅导报告。部分校领导、副处级以上干部、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机关和直附属单位科级干部共200余人参加学习,校纪委书记何新洲主持报告会。

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研究室主任杨杰结合自己参与北京市监察体制改革历程的实践,从监察法出台背景、指导思想、监督原则、工作职责、监察范围、监察程序等方面,解读了如何认识、看待监察法及如何理解监察法与公职人员的关系。杨杰指出,监察法的出台,标志着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取得重大成果,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监察体制已经形成,标志着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站在了新的起点,是我党探索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党内及国家自我监督、自我净化有效路径的重大进步。

杨杰表示,监察法的精髓在于把监督挺在前面,重在抓早抓小,教育为主。监察机关不是行政机关,不是司法机关,而是监督机关,是政治机关和反腐败工作机构。其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核心在于加强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杨杰指出,监察法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人员监察全覆盖。监督对象是动态的,关键是要围绕公权力来进行判断。学校从事管理工作的干部教师都是监察对象,不仅包括副处级以上干部和校院机关的管理工作人员,而且包括承担国家科研项目的教师。他强调学好监察法,有利于干部教师主动适应在严格监督下用权的新形势,提高遵纪守法履职的自觉性。

何新洲在主持报告会时指出,《监察法》与我们每一名公职人员都息息相关,必须把遵守贯彻监察法贯穿工作全过程。学校党员干部要深刻把握《监察法》精髓和内涵,强化法治思维,进一步增强依法履职、秉公用权的责任意识,坚持以法治的思维和方式开展各项工作。

2018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从5月下旬开始至6月下旬结束,以“清风正气,尚德诚信”为主题,将通过开展廉政专题辅导报告、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科研项目廉政风险防控专题培训、学术诚信主题征文比赛、分党委书记讲廉政党课、“双亮双做、双评双奖”改进机关作风活动等一系列活动,引导全校干部师生廉洁从教从研从学,进一步营造崇廉尚洁、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与育人环境。

编辑:王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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