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2025年3月11日(科技日报记者 付毅飞 吴叶凡)报道:
张涛代表:商业航天“走出去”亟须专项政策支持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两度提及“商业航天”。3月10日,全国人大代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张涛对科技日报记者表示,商业航天企业应尽快“走出去”,但亟须专项政策支持。
当前,商业航天这块“蛋糕”越做越大。据世界经济论坛和麦肯锡公司2024年6月联合发布的报告显示,随着卫星和火箭技术的普及,到2035年,太空经济规模预计将达到1.8万亿美元。高盛发布的报告中,预测未来五年内将有7万颗低地球轨道(LEO)卫星发射升空;到2035年,LEO卫星市场的总规模预计将从2024年的150亿美元增长至1080亿美元。
“与此同时,海外市场尤其是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对中国民用、商用卫星出口业务需求旺盛。”张涛指出,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国内商业航天企业已迈入发展快车道,具有低成本、高效率、市场化等优势。
“国内民营商业航天企业加快出海,将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与国际合作能力,构建全球产业新生态,促进中国商业航天产业链的整体繁荣发展,抢占全球太空基础设施的发展先机。”张涛说。
然而,面对广阔的全球卫星产业大市场,一些因素限制了民营商业航天企业的国际化发展。“很关键的一点,我国目前尚无关于卫星出口的专门政策,相关政策只是散见于现有文件中。”张涛说。
例如,《2021中国的航天》白皮书提出,“支持商业航天国际合作,包括发射服务,以及卫星整星、卫星及运载火箭分系统、零部件、电子元器件、地面设施设备等产品技术合作”。《关于加快推进“一带一路”空间信息走廊建设与应用的指导意见》提出“积极支持整星出口”等。
“但这些鼓励政策不够具体详尽,缺乏可操作性。”张涛坦言,当前,民营企业在实际出口卫星产品过程中没有可遵循的具体程序,主管部门也没有可以引用的卫星出口制度作为批准依据,大大减缓了“走出去”的步伐。
“我建议,尽快出台商业卫星出口的专项政策,明确程序与要求,提升审批效率,鼓励有商机的民营商业航天企业尽快走出去抢占海外市场。”张涛认为,如果该民营商业航天企业所涉及相关技术并不在《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所列类目里,可探索在做好监管的基础上,直接出口民用、商用卫星整星。
张涛还建议,通过建立审批绿色窗口等方式,对商业航天企业以商业目的承接的国际合作业务给予政策支持,对商业公司整星出口、整星在轨交付及部分单机组件出口等国际业务,加大出口政策审批力度;对明确的国际合作合同,设立专项审批直通车,按照合作情况直接给予国内民营商业航天企业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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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贾爱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