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2019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的通知

点击数:    |    加入时间:2019-02-22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大对“双一流”高校建设的支持力度,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和重点学科领域的发展,推动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实质性学术交流与科研合作,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扩大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的资助规模并对相关申报工作做出相应调整。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内容

此次调整后,在创新项目下新设四个专项。其中我校符合以下两个专项的申报要求:

1.“双一流”高校建设专项

精准支持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支持“双一流”建设高校围绕学科建设进行项目申报。

2.高校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

聚焦高精尖缺,加大对国家重点学科及领域资助力度。支持设有国家重点实验室高校以实验室为主体通过高校申报项目。

二、实施办法

1. 本项目由各单位先行申报,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推荐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不受理个人申请。

2. 主要选派类别为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视情况少量选派访问学者、博士后。

3. 所申报项目应体现服务国家战略、聚焦高精尖缺、培养模式创新;要有明确的问题导向,具有不可替代性;鼓励中外院校聚焦相关专业人才领域,建立“多对一”、“一对多”、“多对多”的优质合作交流平台。

4. 国外合作单位须为世界一流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或在双方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具体合作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的留学身份、培养方案或学制等具体内容。

三、项目申报

请各学院于3月6日(星期三)中午12:00将《附件2:2019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项目申请书》(纸质版+电子版)、《附件3: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信息采集表》(电子版)、中外方合作协议(中/外文电子版)及《项目管理办法》(电子版)提交到国际交流合作处205办公室,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邮箱:zhoumi@buaa.edu.cn。学校后续将统一组织项目申报。

四、项目评审及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于4-5月起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5月底前公布评审结果。

五、人员选拔

项目获批后,各单位需统一组织被推荐人员于2019年6月20-25日登陆国家留学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将被推荐人员名单等有关材料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各单位推荐人员进行审核及面试(申请学费资助人员),录取结果将于2019年7月公布。

六、人员派出

2019年7月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19年12月31日。

附件1:2019年创新项目实施办法

附件2:2019年创新项目申请书

附件3:2019年创新项目信息采集表

附件下载地址:http://id.buaa.edu.cn/info/1101/7277.htm

联系人:高源、周宓

电话:82315847、82315481

邮箱:zhoumi@buaa.edu.cn

地址:国际交流合作处西小楼205办公室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9年2月22日

(审核:吕莹)

编辑:贾爱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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