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北航“学院国际化人才培养支持计划”的通知

点击数:    |    加入时间:2019-11-29

为深入实施学校“UPS国际化发展战略”和学院“SPS国际化发展战略”,支持学院开展国际化人才培养项目,2020年,学校继续设立“学院国际化人才培养支持计划”,并优化资助范围及类别。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原则及要求

(一) 本计划支持我校各学院与境外合作单位(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开展本科生、研究生国际化人才培养项目。申报项目应符合学校国际化发展战略需求,对推动学院与境外高校交流合作、拓展学生国际视野及增强学生国际竞争力具有积极作用。

(二) 申报项目按类型分为暑期学校类、科研实践类、特色人才培养类三类。其中:

暑期学校类包括与境外合作单位合作举办暑期/寒假课程等项目,项目的总时长一般为2到8周,每周安排课程、讲座、研讨会等环节总计不少于15个学时。境外合作单位需为参加项目的学生出具正式成绩单或证书。项目主题须与专业相关或面向相关学科学术前沿和热点。

科研实践类指派出学生到境外合作单位开展科研实习、实验室研修、科技创新实践等项目,项目应有明确的科研交流计划,项目的总时长一般不少于两周。

特色人才培养类旨在鼓励学院探索国际化人才培养新模式,重点支持学院与世界一流大学开展人才培养合作特色项目,突出国际化人才培养的创新性。双学位、学生交换项目不纳入此项目资助范围,可另行申请“远航基金”等经费资助。

(三) 境外合作单位需为世界一流大学(学院)或国际知名学术研究机构;优先支持与学校或学院合作伙伴院校(学院)合作开展的项目。

(四) 本计划不支持以访问参观为主的游学或文化参访项目,不支持与第三方中介机构合作举办的各类项目。

(五) 优先支持免收学费及低收费项目,鼓励学院积极筹措资金支持,设立专项奖学金,资助优秀学生参与项目。

(六) 本计划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申报,各学院应结合学院国际化人才培养规划,统筹研究确定申报项目。

二、 资助范围及标准

(一) 学校将为获批项目的派出学生以“远航基金”的形式发放资助。

(二) 资助标准分为A、B两类,根据项目境外合作单位的水平以及项目的质量与特色予以评定。

A类项目资助标准:亚洲国家和地区的项目每人资助5000元,其他国家和地区的项目每人资助10000元。

B类项目资助标准:亚洲国家和地区的项目每人资助3000元,其他国家和地区的项目每人资助5000元。

(三) 如项目需指派带队老师,带队老师所产生的费用需由所在学院承担。

三、 项目执行及监管

学院需全面承担项目建立、管理与实施的主体责任。学院应对项目的建立严把质量关,与境外高水平大学及研究机构合作建立优质的项目;充分做好计划、组织、实施工作,确保效果;项目人员选拔应严格遵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录取;项目负责人需具备良好的项目管理及国际化工作能力,能够有效做好学生的在外管理工作,保障项目的顺利执行;入选项目须按计划于当年执行完毕。

学院需于项目执行完毕后提交总结报告。学校将对项目执行成果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未来评审立项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 申报方法

申报单位根据申报项目类别填写北航《学院国际化人才培养支持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1)及《学院国际化人才培养支持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2),并于2019年12月29日16:00前将以上材料(附件1纸质版及电子版,附件2仅需电子版)统一报送至国际交流合作处205室。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资助项目。

联系人:曹奇正、周宓、夏黛云

电 话: 82338394、82338014、82315481

邮 箱:daiyunx@buaa.edu.cn

附件:

 附件1:北航“学院国际化人才培养支持计划”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北航“学院国际化人才培养支持计划”项目汇总表.xls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9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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