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统筹安排全校师生教学、科研和实践活动,指导教职工和各类各级学生妥善安排休假,现将2021年暑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暑假时间安排
(一)本科生安排
全校本科生(除新生外)暑假自2021年7月5日(星期一)至9月5日(星期日)止,9月6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2019、2020级本科生军训时间为2021年8月15日(星期日)至8月28日(星期六)止,具体安排由相关部门另行通知。
2021级本科新生报到时间为2021年9月7日(星期二),入学安排由相关部门另行通知。
(二)研究生安排
全校研究生(除新生外)暑假自2021年7月12日(星期一)至8月25日(星期三)止,8月26日(星期四)正式开学。具体放假时间,按照研究生院有关教学、科研要求,由各学院和导师根据学习、科研进度,妥善安排,适度休假。
2021级研究生新生报到时间为2021年9月8日(星期三),入学安排由相关部门另行通知。
(三)教职工安排
教职工暑假自2021年7月12日(星期一)至8月25日(星期三)止,8月26日(星期四)正式上班。各单位教职工应统筹安排教学、科研及其它各项工作,适度轮休。
实验学校、幼儿园要根据上级要求和自身规律,结合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切实做好各项暑假安排工作。
学校暑期工作会于2021年9月1日(星期三)召开,结合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具体安排及召开方式另行通知。
二、暑期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暑期各项工作,慎终如始、严密防范,毫不放松抓好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管控,合理安排好工作和轮休,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为师生暑期学习工作提供良好的服务保障。相关要求如下:
(一)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各单位要按照“人休岗不休”的原则安排暑期值班,切实做好假期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师生综合服务大厅、科学技术研究院、人事处、财务处、招生就业处、后勤保障处、图书馆、校医院等部门要重点做好业务安排,保障好师生暑期的学习、工作、生活。具体安排由相关单位另行发文通知。
做好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和专班运行,根据疫情形势及时调整防控举措。
(二)加强安全稳定工作
暑假期间,各单位要切实加强保密、防火、防汛、防盗、卫生和交通安全、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上报工作。
(三)做好关心关爱工作
教师工作部、工会、离退休工作处要提醒教职工、离退休同志落实疫情防控政策,加强健康监测,做好个人防护,安排好暑假期间的各项活动;学生工作部门应提醒学生落实疫情防控政策,加强健康监测,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安排好假期在校学生的各项活动。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21年6月24日